阿童目自律公約
更新時間:2023年12月13日
一、價值觀
阿童目倡導符合當代社會主流的價值觀。
1.1 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
1.2 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1.3 弘揚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
1.4 傳播正確的歷史觀、民族觀、國家觀和文化觀
1.5 弘揚中華民族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
1.6 弘揚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家庭和個人美德,尊重公序良俗
1.7 弘揚科學精神、普及科學知識
1.8 提倡積極健康向上的時代風尚和生活方式
二、不良信息管理公約
根據《網絡信息內容生態(tài)治理規(guī)定》、《互聯(lián)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guī)定》和《互聯(lián)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不良信息管理公約。不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 時政有害信息
2.1.1 嚴禁制作、發(fā)布、傳播含有下列危害國家及社會安全的時政有害信息;
2.1.2 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2.1.3 危害國家統(tǒng)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2.1.4 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2.1.5 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或者煽動實施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的;
2.1.6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2.1.7 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2.1.8 散布謠言,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2.1.9 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2.1.10 煽動非法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聚眾擾亂社會秩序;
2.1.11 歪曲、丑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及其事跡、精神;
2.1.12 以貶損、玷污、焚燒、涂劃、踐踏、篡改等方式,侮辱、惡搞、歪曲、丑化國旗、國歌、國徽、人民幣、軍旗、軍歌、軍徽等具有特殊含義的象征、標志、音效的;
2.1.13 含有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其他涉及時政的有害信息。
(二)時政不實信息
2.2.1 嚴禁制作、發(fā)布、傳播含有損害國家形象及社會秩序的時政不實信息。
2.2.2 個人或組織為了其特定的政治目的,對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具有政治意義的公眾人物進行的有意誣陷和誹謗;
2.2.3 以擾亂政治生態(tài)、制造社會混亂等為目的,在某些重大突發(fā)事件、災情等發(fā)生后擴散的謠言;
2.2.4 含有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其他涉及時政的不實信息;
(三)宣揚仇恨
2.3.1 宣揚仇恨是指用特定的生理、心理、地域、文化等屬性區(qū)分出特定的人群加以標簽化對立,并對此進行擴散傳播,試圖將對這一群體的排擠、貶低、歧視、攻擊及傷害正當化、常規(guī)化的行為:
2.3.2 組織、煽動、引導不特定多數用戶對具有以下類別的個體或群體的歧視、誹謗、侮辱、仇恨:民族、種族、宗教信仰。性別、年齡。地域、民俗文化。嚴重疾病、殘疾。其他生理、心理等特征。
2.3.3 組織、煽動、引導不特定多數用戶在平臺或平臺之外以某種方式干擾公共秩序,包括:政府機關正常辦公秩序。企業(yè)正常經營。文學影視作品、節(jié)目正常出版、表演、播出。電子游戲、設備、周邊產品、展會正常出版、表演、播出。體育賽事、電子競技賽2.3.4 事正常舉行、播出。正規(guī)媒體正常報道。其他形式的干擾公共秩序。
2.3.5 組織、煽動、引導不特定多數用戶在平臺或平臺之外以某種方式進行惡意投訴舉報。
2.3.6 粗俗冒犯:使用不雅詞句,發(fā)布詛咒他人、攻擊逝者等言論。
2.3.7 引導人肉:曝光他人個人信息,號召他人進行非理性人肉搜索。
2.3.8 惡意掛人:通過節(jié)選他人截圖或文字,故意激化矛盾,挑唆網絡暴力。
(四)惡意營銷
2.4.1 標題黨:使用夸張標題,內容與標題嚴重不符。
2.4.2 炒作負面話題:炒作緋聞、丑聞、劣跡等。
2.4.3 引戰(zhàn):制造事端或曲解原發(fā)內容本意,激化矛盾,引起不同群體相互攻擊。
2.4.4 其他為獲取流量和利益,侵害個人或單位合法權益的行為。
(五)其他不良信息
2.5.1 不當評述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等災難。
2.5.2 帶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產生性聯(lián)想。
2.5.3 展現(xiàn)血腥、驚悚、殘忍等致人身心不適。
2.5.4 宣揚低俗、庸俗、媚俗內容。
2.5.5 其他對網絡生態(tài)造成不良影響的內容。
三、關愛保護未成年人公約
為更好地承擔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社會責任,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制定了涉未成年人內容管理規(guī)范,對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內容加以嚴肅處理。
3.1 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和合法權益
嚴禁任何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暴力色情等違法行為的內容發(fā)布或傳播,包括但不限于:
3.1.1 涉及未成年人性行為、裸露、性交易、模擬性動作,對未成年人猥褻、性幻想、性騷擾等行為;
3.1.2 展示校園暴力、打架斗毆、霸凌欺辱,對未成年家暴等行為;
3.1.3 對未成年人網絡暴力、人肉搜索,發(fā)布人身攻擊、侮辱謾罵、引戰(zhàn)等不友好言論;
3.1.4 未成年人吸毒、賭博;
3.1.5 違法雇傭、招聘童工。
對于上述負面題材的關聯(lián)衍生討論、解讀、分析等內容,基于對未成年人信息保護和社會影響等因素,阿童目也將酌情考慮對相關內容采取限制內容傳播的處理。
3.2 侵犯未成年人隱私
禁止任何侵犯未成年人個人隱私行為的內容發(fā)布和傳播、將對此類內容采取刪除下線的處理。阿童目參考是否對未成年人身份信息進行了規(guī)避處理做出判斷。
3.3 未成年人不良導向
禁止發(fā)布和傳播涉及未成年人不良行為導向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3.3.1 展示未成年人抽煙、酗酒、紋身、粗口、醫(yī)美整容、化妝、厭學棄學、成團出道、出入營業(yè)性娛樂場所、參加黑社會組織等不良行為;
3.3.2 展現(xiàn)對立煽動、拉踩引戰(zhàn),號召打榜投票等極端飯圈文化;
3.3.3 展現(xiàn)未成年人過度飲食等不健康的生活方式等內容。
并對下列易產生不良行為導向關聯(lián)的內容,依據其違規(guī)程度采取限制內容傳播或刪除下線的處置,包括但不限于:
3.3.3.1 易引起低俗聯(lián)想的未成年人不適宜著裝、舉止、言論等;
3.3.3.2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等危險行為;
3.3.3.3傳播、二創(chuàng)或惡搞未成年人相關的負面事件;
3.3.3.4食用易引發(fā)未成年人誤食的仿真類食品、獵奇食材。
3.4 影響未成年人價值觀
禁止發(fā)布對未成年人價值觀產生不良危害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以下情形:
3.4.1 將兒童熟悉的卡通人物歪曲成血腥暴力或軟色情的邪典內容;
3.4.2 展示、提倡未成年人炫富拜金;
3.4.3 展示、提倡未成年人早婚早戀、早孕;
3.4.4 傳播破解“防沉迷系統(tǒng)、青少年模式”。
3.5 利用未成年人牟利
禁止發(fā)布利用未成年牟利的內容、對相關內容將進行刪除下線處理,包括但不限以下情形:
3.5.1 禁止利用未成年人進行帶貨推廣等商業(yè)目的行為;
3.5.2 禁止誘導、脅迫未成年人進行充值、打賞消費;
3.5.3 禁止利用未成年人形象進行不當引流、導流。
同時對于其他關聯(lián)未成年人博眼球、蹭流量的行為,如通過或利用未成年人身份形象,以講解、授課等形式傳播超出其年齡普遍常識認知范圍的專業(yè)領域知識等,阿童目根據影響程度對這類采取內容限制內容傳播的處理。此外,將對可能影響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內容采取限制內容傳播的處置,即使該內容沒有違反以上規(guī)則。